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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,再愛上一個人,是可以這麼快、這麼簡單?

我實在不懂,看了有些人的網誌.....

明明才剛跟前任男/女朋友剛分手

還在那邊哭的死去活來,沒有你我不行之類的鬼話

為什麼可以在短短不到兩個禮拜甚至一個禮拜

只是再次碰到了一個人,又可以這麼簡單的說"愛"

你確定是愛嗎?

愛到底是什麼?

如果把愛這個字拆開來

是中間是心,把上下來合起來是受

愛,要用心去感受

我不相信短短的三五天,一個禮拜你能感受出什麼

瞎扯!!

說有多愛一個人,是有多愛?

原來,愛很簡單,也很廉價,是這樣嗎?

如果,這是你/妳所謂的愛

那還真為你/妳感到惋惜

如果是抱持著這種心態在談感情

那不如平平靜靜一個人

寧缺勿濫

不要把自己的Level降低了 

請先懂得珍惜自己尊重別人

人家才會珍惜你/妳,尊重你/妳



P.S  這只是看了一些人打的文章~有感而發打出來的....
但~~還真不像是我說的話....要對號入座的請便
但看了就不要靠東靠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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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樂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